定居與設籍:核准之後還要辦哪些事
定居核准之後,多數人以為就結束了。實際上還有一步:向戶政事務所辦理戶籍登記,取得國民身分證之後才算真正設籍。
設籍之前與之後,差在哪裡
沒有完成戶籍登記之前,健保的投保身分、子女就學的部分規定、金融開戶與部分政府服務適用的條件,與本國人並不相同。這些差別很少被事先說明,多半是臨櫃時才發現。
設籍之後,權利義務就與一般國民相同,包含納稅、兵役(適用時)與選舉權。投票權與參選資格繫於設籍與身分證,不是拿到居留證就有。
辦理時要帶什麼
一般會用到定居核准的相關證明、身分與婚姻證明文件、相片等。實際應備文件與辦理地點,以內政部移民署與戶政事務所的現行公告為準。
證件要一起更新
取得身分證之後,健保卡、駕照、金融帳戶與各種會員資料的身分欄位都應該更新,避免日後因為證號不一致而卡住。
這一步常被忽略,等到辦貸款、保險或子女就學時才發現資料對不上,處理起來更麻煩。
姓名與譯名的一致性
證件上的姓名寫法若與過去文件不同,建議一次處理到一致。跨文件的姓名不一致,在後續的財產、保險與繼承事務上都會造成困擾。
設籍之後,這些事情要一起處理
稅務與保險。身分變更後,報稅身分、保單要保人與受益人的資料都建議檢視一次,避免日後理賠或申報時才發現資料是舊的。
財產與繼承。兩岸之間的財產、繼承涉及的規定較複雜,若在大陸仍有房產或存款,建議先了解相關程序再處理,不要憑印象辦。
家庭關係。設籍是法律身分的變化,家庭關係不會自動跟著改變。前一階段累積的相處模式,該談的還是要談。